近年来,类似的影视投资“机会”增多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所谓影视票房收益权,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后实施诈骗,致使部分人上当受骗。多方人士提醒,需警惕相关犯罪破坏影视市场投资信心,甚至演变为更大规模的涉众经济犯罪,破坏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。 警方破案揭露“影视投资”真相 近期,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沪、苏、浙、皖、鄂等地统一收网,破获一起以影视投资为幌实施合同诈骗案件,对4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涉案金额5亿余元。 据悉,2018年7月至今,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李某等多人,通过其控制的多家公司,采用冒充电影出品方、联合出品方的名义,或在明知与出品方、联合出品方约定电影份额不得再次转让的情况下,仍虚构电影投资成本,对外出售多部知名电影的收益份额。 该团伙为实现快速引流,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了多名中介代理商,通过广告网页推广、短视频直播介绍、随机拨打电话、盲加社交软件好友等方式吸引投资人,并通过编排“无风险”“低门槛”“高回报”等营销话术博取信任,将投资人引流至该团伙处。 另外,该团伙还会组织投资人实地参观公司,并向其展示伪造的电影项目书、与出品方签订的版权协议等材料,诱骗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并支付投资款。事成后,中介能收到高额返佣。 待上述电影票房分账期限届满后,陈某等人又通过频繁变换公司主体、更换股东、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地点等方式来逃避履约。同时,犯罪嫌疑人李某按陈某指令,以各种理由搪塞、敷衍投资人。 截至案发,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对外出售60部电影的份额。所得款项除少量被陈某用于购买电影份额、支付投资人退款、分红外,大部分投资款均被其用于支付代理商高额佣金、投资入股及个人挥霍等。 “近年来,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日益多发,上海警方已经办理了十多起该类案件,累计涉案金额超10亿元,受害人多达数万人,涉及全国多地。”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支队长蒋敏说。 网上“钓鱼”呈“非法集资”部分特征记者通过搜索发现,当前市面上存在大量影视票房收益权转让的平台。在相关网站、App、小程序上,有大量即将上映或正在上映的电影票房收益投资项目。 ![]() |